近日,集团公司对机械设备实行包干租赁,施工办公室和经营处共同着手,将各工程所用的塔吊、搅拌机、钢管等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用按一次性包干的办法,同项目负责人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。
按照规定,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按项目负责人自报、公司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来确定,价格则执行公司内部租赁价格。在既定的工期内,项目负责人如提前退租,则节余的租费归其所有;如工期滞后,则因此增加的租费由项目负责人承担。
包干租赁机械设备,是公司激励项目负责人的又一利润增长点,对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和核算,提高使用效率,多快好省地完成工程施工,有着积极意义。现已签订19份合同,共历时20天,其余合同正在陆续签订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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