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2008、2009年奖金的通知

司属各单位、处室:

    为合理评价每个处室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,充分激发工作热情,公司决定将处室管理人员2008、2009两年度奖金,根据工作业绩、思想品德、工作能力、敬业精神综合评价为四个等级,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:
    1、集团公司各处室管理人员奖金分配原则比例为:一等30%,二等40%,三等奖金20%,四等10%;个别处室分配比例可根据岗位设置适当增减。
    2、评比人员仅限于集团各下属单位:蓬建、市政、义和房地产、滨海热力、义和物业、仪和园林、渤海混凝土7个公司的在册正式职工、合同制职工(含交3000元的合同制职员)。
    3、蓬建、市政、义和开发、滨海热力、义和物业、仪和园林、渤海混凝土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处室划分等级,将拟定分配比例报集团公司批复。
    4、以现工作处室为准,休产假、工伤期间不参加奖金分配;提拔中层干部之前者,仍在原单位参加评比;病假、婚假超出法定规定日,事假超过7天的请假期间均无奖金。
    5、通过公司招聘具有一定施工技术经验的人员,以到蓬建工作之日或转为合同制职工之日起满半年的开始计算奖金;其他到公司工作(含大、中专毕业生)的人员,以关系正式调入时间算起满半年后参加本次奖金评比。
    6、现已从集团公司辞职人员(不包含退休人员),一律不参加评比。
    7、在集团公司下属单位之间发生人事调动的,请在说明中进行标注;调至钢板厂、钢结构等单位的人员,自调出之日起将不参加本次评比。
    8、评比结果要求在本月29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台总办汇总,待领导审批(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台总办)。
    希望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奖金评比,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,公司将根据本人实际工作表现最终确定奖金分配,以达到充分调动处室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的目的。


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
2011年4月23日